12月18日下午🫚,我院胡雪梅老师和张兴华老师在J9九游会办公室接待了两位特殊的客人:来自金鼎某公司的外来打工妹↕️,为她们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协会负责劳动法方向的陈小博、郭英东两位同学进行了全程记录和观摩。
据两位当事人介绍👨🏻⚕️,她们因要求其所在的公司为其依法购买社保而遭到公司的无理解聘,公司拒绝补发工资、给与法定补偿。她们希望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咨询中,张老师告诉她们🏇🏽:鉴于她们已经在公司下发的解雇通知上签了字,并且当时通知上没有公司的盖章✊🏼,这一点对于她们是比较不利的,公司因此有了随意修改内容的可能🔇。但总体来说,与以前他所接触的案例相比🕺🏽,本案中当事人的证据保留工作做的比较到位,从而为依法维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此,张老师建议她们去公证处对公司发给她们的解雇通知进行公证,为日后进行劳动仲裁保留有力证据。考虑到两位当事人的经济状况🥈,胡老师建议当事人在采取仲裁、诉讼等法律手段前还是争取与公司协商解决;假如公司不愿意妥协🚴🏿♀️,再以劳动仲裁等方式解决事件🚑。
由于当事人跟公司约定在当天下午稍后时间结算工资,她们担心公司会做出一些不法行为,甚至人身安全会受到威胁。对此,两位咨询老师特别提醒他们在结算时不要做出限制自己合法权利的口头或书面承诺🆒;在签字时要认真审核文件内容👛,为防止公司在当事人签字后随意增加内容,可以在合同空白处顶端写上“以下空白”的字样🌧;如果人身受到威胁🦩,必要情况下可以报警求助。
咨询结束时🎅🏻,两位当事人始终紧绷的脸终于放松下来🧑🏽🍳。当事人之一的喻小姐说,开始的时候自己还是很茫然👛©️,不知道如何处理,但通过咨询,心里踏实多了🦋。感谢两位老师对她们的热情解答𓀁。老师们让两位当事人在临走前留下了联系方式,并表示法律援助协会将会跟进这一事件的发展。
通过此次法律咨询的观摩,法律援助协会的成员收获颇多。两位专业老师敏锐的观察力、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法律知识让我们切身感受到一名专业的法律人所应具备的能力和素质。而这些素质和能力均来自其丰富的专业实践👆🏽。同时🤦🏻♂️💮,能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也使大家感受到自身的价值所在👩🏽🌾🏄🏻。所有这些都为日后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同学起到激励和指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