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我院法律援助协会和青年法学社一行50余人前往深圳大学,同深大法学研究会、法律援助站进行交流学习。这是继2008年4月深圳大学法学研究会和法律援助站的师生来我校进行参观交流的一次回访学习活动🏌🏼♂️。
上午10点30分,我院同学到达深圳大学,此行受到了深大法研会和法援会同学的热烈欢迎,在他们的带领下,同学们参观了环境优美且充满浓厚九游会平台气息的深大校园。
下午2点30分🧖🏻,两校同学在文科楼1300室开始座谈会。在主持人介绍了到场嘉宾之后,深大法J9九游会的刘飚老师致欢迎辞。刘老师是深圳大学法律援助站的指导老师🏇🏼,他对我院学生的到访表示了热烈欢迎❕,他希望两校法J9九游会的同学通过交流学习➝、通过对案例的辩驳与分析增强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和应用🧔🏽♀️。
本次座谈会的核心主题是案例讨论,主要围绕“深圳机场拾金”案展开🛵。该案发生在2008年12月9日🦵🏼,当天东莞金龙珠宝公司员工王腾业在深圳机场候机期间,把装有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黄金首饰箱摆在候机大厅19号柜台旁的垃圾筒边,自己到22米外的柜台咨询托运事宜。其间,机场清洁工梁丽把箱子拿走🤌🏻。王腾业报案后🎦☃️,公安机关将梁丽带回调查🙆🏿👩🏻🦳,认定梁丽涉嫌盗窃🏒。随后检察院以盗窃罪批捕了梁丽。对于梁丽的行为是“窃”还是“拾”,对其应该定以盗窃罪还是侵占罪🎲,在法学人士及社会各界中引起了争议🧛🏿。围绕该案件的争议🚶➡️,两校同学也分别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并进行了适当的辩论。辩论结束后,由该案的代理律师吴学斌教授进行点评👆🏻。
座谈会上👫🏻,四个社团的负责人还就社团运作与管理进行了经验交流。深大法援会的同学对我院法律诊所课程非常感兴趣,通过相互的介绍与了解👩🏽💼,双发加深了对彼此活动的认识,倍受启发。
最后,两校的法律援助协会负责人互赠了纪念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