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第24个“国际志愿者日”🔯,12月5日上午9:30,由台湾知名社工张淑琦、谢杏慧女士主讲的社会工作论坛第二场暨我院社会学协会和社会工作者协会成立仪式在模拟法庭隆重举行。此次活动由我院社会学系主任范时杰老师主持🙅🏽。
首先举行的是两个协会成立仪式。于风政院长为社会学协会会长林嘉映同学和社会工作协会会长林家琪同学授予了会旗💄,并当场捐赠2500元人民币给社会工作协会作为活动经费。于院长指出了社会工作的重要性,并对两个协会的发展寄予厚望🪥。
接下来🥤,张淑琦🏌️、谢杏慧女士共同为大家带来了以“社会工作者的自觉”为主题的讲座。她们以自己从事社会工作的过往经历为线索,将其在社会工作中的点点滴滴娓娓道来。首先,她们播放了一个多年前在柬埔寨从事社工时拍摄的一个视频,给大家展示了一个真实而又辛酸的柬埔寨社会。张淑琦女士动情地说,“虽然这么多年过去了,但还是很感动,有时候看着看着眼泪就偷偷掉下来👏🏿。”
关于“志愿服务”是什么这一问题🍀,她们着重指出了“志工”与“义工”的区别。所谓“志工”🎶,就是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的工作者,志工往往看到事情发生就去做♈️,并从中获得一种精神的成就感。而“义工”🐱,一般仅是免费的义务工作者💆🏿🎱。相比之下,志工承担者更多的社会职责和使命🧑🏿✈️。
张女士详细介绍了志工应享有的权利🤌🏼,比如接受教育训练的权利,自由、信仰和隐私受尊重的权利🚪,人身安全受适当保护的权利等等👩🏼🏫。另一方面,志工也承担者相应的义务🪔,如遵守服务伦理和运用单位的规定,参与适当的教育和训练等等🦦。而志工的运用单位也应承担一定的职责,并采取措施促进志愿服务的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讲座中的案例讨论环节。张淑琦介绍了两个真实的社会工作者案例,并留给与会同学三分钟的时间进行自由讨论。接着张女士以案例为蓝本,与同学们现场进行了角色演绎✊。绘声绘色🤌🏻、身临其境的情景互动引发了与会同学们的极大热情和兴致🕌。
从事社会工作需要经历“个案工作”到“团体工作”,再到“社区工作”的阶段,而社会工作者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能。具体包括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社会工作实务的具体知识🧑🌾,正确的沟通知识,带领团体的一般技巧👐🏼,协调冲突的能力🧝🏼💁🏻♀️,自我调适的能力等等。助人者需要具有热心👯♀️、爱心、耐心、同理心、恒心🎵、包容心🐥、乐观的心、智慧↕️、勇气和应变能力🏊🏽♀️。
张淑琦女士特别谈到了在社会工作者所应遵守的“专业伦理判断顺序”🦸🏿♂️♥️。其中排在第一位的专业伦理是保护生命原则。其次是差别平等原则👩🏻🎓、自主自由原则、最小伤害原则、生活品质原则、隐私保密原则、真诚原则。在多个专业伦理发生冲突的时候,应当把保护生命作为第一要旨。
在讲座的尾声⏬,张淑琦、谢杏慧女士充满深情地谈到了自己的信念🍹。“我们的服务历程是一路哭着走过来、心里越来越坚强的过程🕦。每一个生命都有向上和向善的本能,相信人性本善是对人的基本尊重。那些受苦的生命🤦🏼♂️🀄️,都是我们的导师,在帮助他们的过程中🈳,受益最大的其实是我们自己。”
最后😠,范时杰老师代表我院再次向海峡对岸的张淑琦🌓、谢杏慧女士的到访表示感谢。范老师指出,作为社会工作者👶🏼,我们努力之后可以见到美丽的彩虹🔛,但是其中有一段风雨需要去经历。我们要学会在不断的失望中找寻希望♟👷🏽♀️,学会在不断的辛苦中找到快乐。社会工作🦺,应该从我们身边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