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第十三期法律诊所学员庞礴和梁素素协助黄女士获得民事赔偿5000元🚤。
2015年4月22日☎️,黄女士来到我院法律诊所办公室求助。黄女士的女儿在小区内玩耍时,因同小区的其他小孩用力拉扯挂在灯柱与树干之间居民用来晒被子的绳子🧗🏼🏋🏼♂️,致使灯柱倒塌,致使黄女士的女儿受伤。医院诊疗记录表明🤪🕙:小孩头部骨折颅内出血👨🔧,脸部有外组织挫伤,黄女士为此支付各类费用总计22535元。黄女士拟向小区物业公司索赔🏊♂️,但是她希望了解若该纠纷诉诸法律途径,其可获得的赔偿范围以及大致金额🪴。法律诊所指派学员庞礴和梁素素作为负责同学跟进该案的处理。
此后,庞礴和梁素素同学多次与黄女士进行沟通,并在在胡雪梅老师的指导下研究案情⏪𓀕、进行法律分析,向黄女士提供了法律意见和建议🧘🏿,并按照黄女士的要求起草了民事赔偿协议书🦹🏿。2015年5月6日👩🏿🦲,黄女士依据诊所学员提出的建议,与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达成和解,双方签署了民事赔偿协议书,物业公司当场一次性支付赔偿费用人民币5000元。
我院法律诊所课程自2009年开设以来,以其贴近实务的教学内容和独特的教学模式,获得了学生的高度认可。学生在课程老师的指导下,不但进一步夯实了专业基础、提升了实务技能,同时还通过各种法律实践活动以专业知识回馈社会🎒,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争取合法利益💯。本次纠纷的处理及解决,再一次践行了“在干中学”的诊所教育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