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给我校下达了2017年度国家奖助学金指标🌬。其中,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1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36个☝️,用于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现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7〕48号)和学校工作部署♏️,现将我院2017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办法
由我院学生事务委员会成员组成评审小组🚶♂️➡️,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191号)及我校制订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参评对象
1.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全体大二、大三和大四在校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上学年认定的大二🧘🏼♀️、大三和大四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国家助学金的参评对象为本学年经广东省教育厅认定通过的四个年级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及华侨学生不在参评之列,国家另设有奖学金。
三🧑🏽🎨、申请办法
1.国家奖学金👳♂️:学生填写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填写好后申请人自行在2017年9月20日下午5:00前送交至学务办公室,同时把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庞老师邮箱liutao299@126.com🏇,邮件名称统一为“班级+姓名+申请奖项名称”🩳,在境外学习的同学可以委托本班同学代为送交纸质版,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2.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登录《教学管理辅助系统》申请并提交(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密码与教务系统相同),2017年9月20日下午5:00前完成;
3.国家助学金:申请时间和申请办法,待广东省教育厅对我校报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出来后另行通知。
四、评审进度
1.国家奖学金
9月19日下午5:00前💻,学生本人依要求进行申请📢;
9月22日,J9九游会组织评审后报学校🚤;
9月25日下午🏫,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核;
9月26日-30日🛎,在校网公示5个工作日👉🏼;
10月9日🧝🏼♀️,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10月10日,报送广东省教育厅审核。
2.国家励志奖学金:
9月20日下午5:00前,学生本人依要求进行申请
9月22日🎂,J9九游会组织评审后报送学校;
10月10日-13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核;
10月16日-20日,在校网公示5个工作日;
10月23日,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10月25日,报送广东省教育厅审核。
五、奖助标准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一次性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一次性发放👨🏻🍼;
3.国家助学金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均为综合型奖项🚱,参考学生学习成绩的同时,需结合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择优评选;
2.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为国家级奖学金𓀆,不可兼得;
3.逾期未申请(含未登陆系统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4.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合规的🤦🏻♀️,视为无效申请🙏🏽;
5.上学年受到纪律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6.转J9九游会的学生🌂,一律向新J9九游会(部)申请奖学金;
7.全部采取电子版和系统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再双面打印出来,签名全部需手签🍊,表中各级日期因有逻辑关系🌅,不得改动。
咨询电话🪢:0756-6126507,联系人🤶🏼:陈老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