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课外读书小组
指导教师:刘世强
联系电话✋🏼:13417907767
适用范围:2005🥅、2006级法学
龙宗智教授🤜:《上帝怎样审判》之简介
上帝成为法官,这怎么可能?但是,在《圣经》中记载的“末日审判”中,上帝就扮演了这样的角色:现实世界即将结束的日子里,上帝在“约沙河谷”,审判一切死人和活人,蒙救者升入天堂享永福,受罚者堕入地狱受永刑,魔鬼被丢入“火湖”受永罚。上帝的审判是以基督教教义为依据,以信徒的精神和思想为审查的重点🧑🏽🦱。可是精神和思想是在人体内部孕育着的,同时它又瞬息万变,上帝怎样裁判呢?
作为法官的上帝是会偏好大陆法系的庭审方式,依据至高无上的权力和无所不知的禀赋来进行查证和裁判呢?还是仿效英美法系的庭审方式,采用对抗制,让双方当事人相互举证、质证,谁举证不能,就承担不利的后果,上帝只是作壁上观?
阿克顿勋爵告诫人们,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那上帝会不会走到这一步呢?如果上帝经济收入菲薄,政治地位低微,自律较差,又无外部监督机制,难保上帝不被拖下水。
在《上帝怎样审判》一书中,龙宗智教授作了这样的推想。神学家是这样回答的:上帝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上帝无需用庭审就可以查明事实,你也无需怀疑上帝的品行🕴🏼、收入或地位等等,因为他就是公正的化身🚣🏼。
可是在实际生活中,解决纠纷的不是上帝,而是一位普通的法官🦈。亚里士多德说:人不是神,让人来裁判案件,就会在理性中渗入兽性。因此,法官碰到了许多上帝碰不到的问题🧶。一方面,案件的事实如何查明,特别是如何把握客观的事实在主观中的凝固,这成为法官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从主观印象痕迹和客观物质痕迹中去探究事实真相的道路是崎岖的,法官必须要穿过“悬置于真幻之间的‘罗生门’”,甚至有时还要通过“直觉———灵魂之眼”才能确定事实的真相🚴🏻♀️。另一方面,在适用法律时,法官的作用是什么?是不是如同韦伯所说的像一台自动售货机,把写好的状子和诉讼费放进去,就会自动送出判决?还是像卡夫卡在《诉讼》一书中描写的,脱离了正义🧙♂️、公平轨道的机车,既无法有效启动,也无力及时终止。在《诉讼》一书中,卡夫卡通过司法制度的异化的描述,将人的异化淋漓尽致地展现于读者面前,并将法律制度异化的普遍性和影响力视为人类异化的基本原因。龙宗智先生在《卡夫卡的诉讼和司法的惯性》一文中不禁发问,如果人的异化是制度化的和结构性的,不触动制度根本,不消除异化的条件,改革收效会有多大?